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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SuperAdmin | 文章来源:教高司函〔2012〕162号 | 更新时间:11月15日 | 3343人阅读

  


各现代远程教育试点普通高校,中央广播电视大学: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厅〔20122号)的要求,现将2012年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和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目标与任务

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是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旨在巩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成果,推进高水平网络教育课程建设,促进网络教育资源整合与共享,提高网络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推动网络教育改革、发展和创新,促进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

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以社会需求旺盛的课程为重点,以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为基本要求,以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为特征,形成主要面向成人的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体系,为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十二五”期间,在原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建设成果基础上,教育部支持建设400门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其中,2012年和2013年重点开展原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的改造升级,采取遴选准入方式选拔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同时,从2013年起采取招标建设和遴选准入两种方式建设一批新的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

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是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主体。试点高校要按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总体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规划,精心组织,切实加大投入,保证建设工作顺利进行。鼓励试点高校采取校际联合、学校与社会联合等方式,建设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实现课程共建共享。

二、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

(一)团队的条件与要求

1. 课程负责人

(1) 课程负责人应由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担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课程负责人应具有课程相同学科的学术背景,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担任课程主讲教师;

(3) 课程负责人应是本课程及教学资源建设的主要设计者和教学过程的组织实施者,能够组织课程资源的及时更新和应用。

2. 课程团队

(1) 教学、设计、技术等人员配置齐全,结构合理;

(2) 课程团队中的主要人员具有丰富的网络教学和课程建设经验;

 (3) 配备了素质较高的人员负责教学辅导和学生支持服务。

(二)资源要求

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申报和遴选需提交网络课程,但网络课程中的基本资源需按要求独立提交,以便后期资源共享。基本资源及网络课程的具体含义如下:

1.基本资源。基本资源是指能够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的资源,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案或演示文稿、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主要教学内容的音视频资料等反映教学全过程必需的资源。

2.网络课程。网络课程是指能够满足网络教育各教学环节需要的教学内容及教学活动的资源总和。网络课程应包含通过互联网或其他通讯方式开展的学生支持服务,并鼓励跨终端使用。网络课程除包括基本资源外,还可包括电子教材、案例库、演示/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实习)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等。

(三)技术要求

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应符合《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具体要求可从“本科教学工程”网站(www.zlgc.edu.cn)的“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栏目下载。

(四)知识产权管理

1. 凡申报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其全部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组织知识产权的问题。

2.教师按照学校教学任务申报的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属于职务作品。上网后社会反响良好的课程,高校和建设团队享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称号及经费补贴。

3. 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基本资源应根据有关协议在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共享系统上发布,通过互联网免费共享。

4. 为保护和尊重高校及教师的合法权益,对符合出版标准的网络课程按照出版协议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明确课程建设方、课程共享管理者及使用者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三、申报

1. 申报名额

2012年度计划遴选产生80门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主要从历年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中产生。

(1) 现代远程教育试点普通高校每校申报课程不超过3门。申报课程应是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且在获得精品课程称号后一直使用或共享。

(2)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及各省级电大参评课程由中央电大统一申报并排序,申报课程共计不超过15门。申报课程应是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且在获得精品课程称号后一直使用或共享。

(3) 没有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的试点高校可以推荐1门网络教育课程参与遴选。申报的网络教育课程要在高校网络教育中连续开设三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使用;课程学时数不少于30学时,每年至少开课一次,每次选修学生不少于100人。

(4) 超额申报不予受理。

2.申报学校确定一名联系人,负责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和申报工作的联系及材料报送等工作。联系人信息(见附件1)请于10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

3.申报时间为1215-20日,逾期申报视为放弃。申报学校登陆“本科教学工程”网站(www.zlgc.edu.cn)的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评审系统”,据实填写“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网络教育)”(附件2)和“2012年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汇总表”(附件3)。填写申报表时,重要内容要求举证,并提供100个曾经学习过申报课程的学生信息(附件4)。同时,上述材料报1份纸质版到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

4.申报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不得同时申报本科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同一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门课程

四、遴选

1.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遴选工作由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等教育司共同组织实施,评审结果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统一发布,具体工作委托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承担。

2 2012年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遴选采用网上初评、会议终审、网上公示的方式进行。遴选指标见附件5

3.申报学校要保证申报课程网站的正常运转,保证评审专家可以通过授权浏览课程教学内容及相关教学资源、支持服务过程信息等。因申报学校单方原因导致评审专家无法正常浏览课程内容,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4. 2012年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要求申报课程在本校网络教育网站主页提供开放的学习资源链接,无需用户名和密码可以直接登录,便于各单位观摩交流。

五、其他

1.通过遴选的课程,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基本资源,具体要求参见“本科教学工程”网站(www.zlgc.edu.cn)的“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栏目。

2. 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与申报工作的相关内容可从“本科教学工程”网站(www.zlgc.edu.cn)的“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栏目查询。

3.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远程与继续教育处联系人:徐璐,刘英,电话:010-66097822/6266,电子信箱:xulu@moe.edu.cn,通信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100816;资源办联系人:徐,电话:010-51686477,电子信箱:zhxu@bjtu.edu.cn;国家精品开放课程项目工作组技术支持和服务联系方式:王妍、居烽,电话:010-5858235758582323,电子信箱:jufeng@hep.com.cn

 

附件:

1.              2012年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与申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2.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网络教育)

3.              2012年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汇总表

4.              2012年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参评学生基本信息表

5.              2012年国家级网络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遴选指标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201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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